我在泰国卖佛牌的那几年_第32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20节 (第1/5页)

    ??经我老妈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有道理,但想到要把赚钱买的房子给他们住,心里就不甘,转念又想,也许人家只是说说呢,要不然到时候把两个房子换成一个大的,大家搬到一起住,这不就心里平衡了。她爸妈还方便帮我们带孩子。

    ??几天后,白莲给我发qq信息,问女阴神的事能不能商量。我问怎么商量,她说:“就是我想要的男人就能得到,但我不想要的呢,还得离我远点儿。”

    ??我笑着说鬼神不是你家里养的宠物,叫就来不叫就走,就算把阴灵禁锢在佛牌或者供奉物里,你也要供奉它才能帮你,而不是工具和命令。

    ??白莲说:“哎呀,田老板,田大高级顾问,你不是资深牌商吗,总有办法解决吧?帮我打听打听!”我也只好同意,挂断电话后,我打电话给nangya问能不能解决。我说你还记得上次那桩客户在印尼苏拉威西岛误拜了女阴神的事不中。

    ??nangya说:“记得。但那尊女阴神只会让女人变得更开放,却不能起到强效吸引男人的作用。我几年前认识一名叫阿赞钦不的师父,住在清迈以东的难府地区,他家里供奉有一尊女阴神,里面塑着二十几年前因丈夫长年在外不归,无法忍受独居而上吊自杀的女性阴灵。经常有想要旺桃花的女性去找阿赞钦不,由他来用阴法把女阴神的阴灵加持到符布中。这种符布只要女性戴在身上,在与男人接触的前夜用经咒供奉,第二天就能顺利获得该男人的心,很灵验。阿赞钦不和我关系不错,所以以前我在清迈居住的时候,如果遇到女客户有这方面的要求,我都是亲自去难府,用自己的阴法来加持,阿赞钦不则只收取很少的费用。”

    ??“还有这种好事!”我非常高兴,连忙问大概收费多少。

    ??nangya说:“阿赞钦不那边只收不到五千泰铢。基本只是制作女阴神符布的费用,由我来加持,我这边就不收你的钱了。”我很奇怪,以前和她合作。虽然她从来不问价钱,也不会嫌少,但都是要收钱的,毕竟人家不是雷锋,但这次为什么。

    ??我提出疑问,nangya回答:“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做与和合术、情降和虫降相关的法术。以后我再不做降头术与和合术了,也不再加持旺桃花和异性缘的佛牌,而专修鲁士法。只加持转运成愿类的供奉物。其实,感情这种东西根本不能以法术来维持,我早就该知道,就像以前的我。和现在的陈大师。”

    ??听了她的这番话,我心里有些失落,nangya成为女鲁士是迟早的事,只不过我一时不能接受,但对她不收钱还是很感激。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卖过邪牌,更不用说小鬼和山精这类极阴物,下降头的生意也基本不再接。白莲这个事其实就和下情降没什么两样。她看中的男人,头天晚上供奉女阴神的符布,第二天就能成愿,不就是情降吗?而且还没有情降那么麻烦。当然。我估计效果也没有情降那么久,可对白莲来说,压根也不需要多长久吧,只是玩玩而已。所以这种女阴神的符布,对她来说简直就是量身定做。

    ??但我特别反感白莲对中国男人的鄙视,和对外国男人的那种欲望。身为中国男人,看到本国的女人如此热衷于把自己送出去,心里很不爽,就不想帮她。躺在床上,我想起几天前在小何姑娘家里,她父母跟我说的话。父母希望女儿过得好,无可厚非,而我现在手里确实也没什么积蓄,再加上当牌商好几年,什么样的生意都做过,什么钱都赚过,以前还卖过好几尊小鬼和山精呢,这女阴神算什么?有钱就得赚。

    ??这种心态驱使我又心动了,考虑再三,把这事以短信形式转告给白莲。

    ??她马上打电话过来:“真的?那可太好了!”问我价钱的时候,我早有打算,报出两万五的价格,先付定金一万。她很惊讶,问怎么这么贵。

    ??我笑着说:“我从沈阳到泰国的来回机票就得几千,人家女阿赞师父也要收一万多,我折腾这么一大通,只能赚到两三千块钱,你觉得多吗?供奉有女阴神的阿赞师父可不是每个牌商都能认识的,要不然你去泰国的时候早就搞定了,还用找我。”

    ??第1003章 符布

    ??“也对,好吧,我现在手上没有那么多,等过几天发了工资就能凑够,到时候再给你汇定金。”白莲说道。

    ??大概十天不到,白莲就往我的卡上打了一万块钱。她说认识航空公司的朋友,订国内外任何机票都能打三折,让我到时候少收她点儿钱。我心想这可是好渠道,以后我的机票全靠她了,就说没问题,让她帮我安排了行程。

    ??告诉小何姑娘说我要回泰国办事,她特别地不高兴,问我又要走几个月,我说最多五六天,是有生意要接。她说:“不能超过十天。否则你就不用回来了。”我连连答应,心里却很不舒服,总觉得还没结婚,这地位就已经开始降低,以后可怎么办。

    ??先从沈阳飞到广州,跟白莲直飞清迈。nangya那边在大城出发,我们三人在清迈碰的头。白莲看到nangya的气质,低声跟我说这女阿赞师父是不是已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